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新疆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设立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和实验动物科学3个伦理审查委员会,并拟定了第一届专家委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新疆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姚强
副主任:丁建丽、王占仁、周建平
委员:刘正江、于炯、邓社民、周建星、和谈、伊力扎提.伊力夏提、赵冬梅、朱新武、张建慧、李凤华、黄雪莉、邹赞、华瑞茂、陶庆、钱育蓉、李金耀、岳海涛
秘书:李文婷
二、分委员会组成名单
(一)人文社会科学伦理委员会(15名建议人员)
主任:王占仁
副主任:和谈
委员:邹赞、张家飞、冯昆、保建云、王育宝、邓社民、王宇波、焦堃、李宏刚、朱晓军、梁焱、普拉提·莫合塔尔、张兆
秘书:胡尔西旦
(二)自然科学伦理委员会(15名建议人员)
主任:丁建丽
副主任:周建星
委员:华瑞茂、陶庆、张峰、钱育蓉、冯新龙、王文峰、吕光辉、黄雪莉、郈兵、张建慧、赵永刚、赵冬梅、张建江
秘书:马娟
(三)实验动物科学伦理委员会(15名建议人员)
主任: 周建平
副主任:李金耀
委员:赵冬梅,岳海涛,吕杰,樊永红,王栋,胡红英,马正海,郭长缨,刘小宁,王艳,王亮,郭会玲,胡阳子
秘书:李轶杰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91-8582196
新疆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代章)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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