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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振声:不能把发表文章变成市场行为

时间:2016-03-24 17:45:4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金振声
近年来有一些自然科学的教育和研究单位把发表科研文章和金钱利益挂起钩来,依据的是美国人发明的SCI影响因子或中科院发明的A、B、C杂志分区。影响因子大的或杂志分区在前的拿到的钱就多,相反,拿到的钱就少。在有的单位,发表一篇文章最多可拿到超过作者一年工资一两倍的钱。因此,某些把科研仅仅作为谋生手段的人,自然就会想方设法以写大影响因子或高杂志分区的文章作为自己从事科研的目的。科研目的异化为金钱利益(包括异化为可以获得某种高利益的头衔)后,就会服从市场行为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我国频频出现文章违背科研道德的恶劣现象,如剽窃、造假、欺诈等,即与此有关。今天,这些问题甚至在我国一些院士身上都有发生。
科研是以解决未知的科学或技术问题为目的的(纯基础研究,以解决科学发展中的深层次科学问题为目的;应用研究包括应用基础研究,以解决国民经济或国防发展中的科技问题为目的),其本质属性就是发现和发明,就是创新。认识未知是一个过程,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是这个过程的组成部分之一。由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反复性,在认识未知问题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挫折和失败,即使是真实反映实验结果的文章,还可能发生解释的错误,实验本身的错误经常也是难免的。因此,在科研过程中发表的文章,不能立刻就认定是科研成果,基础研究文章中的结论,须经过一定时间科学实践检验后,才能给予肯定或否定,而应用研究文章中的结论,须经过应用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其价值。把发表文章与金钱挂钩,使一些人忘记了科研的真正目的,为了多发表文章和“利益最大化”,害怕失败,不肯做艰苦工作,投机取巧,轻易改变研究的问题,甚至有的原来愿意坚持优良科学传统和道德的人,也经受不起金钱利益的诱惑而逐渐被腐蚀,这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
科学杂志是科学信息交流的主要平台,所谓高水平的杂志,只说明过去发表在它上面的文章中,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有价值的文章多,而错误的、造假的和无价值的文章少,虽少,但有!据我所知,Nature杂志在光催化领域,1997年有一篇文章的数据解释和结论就错了,2001年有一篇文章的实验结果连作者自己至今都重复不出来。因此,发表在高水平杂志上的文章就认为一定是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这是一种迷信。科研人员要有好奇的童心,怀疑的头脑,迷信权威对科学发展是不利的。
同样,迷信高水平杂志及在其上发表的文章也是对科学发展不利的,一些离经叛道、观点独特、获得诺贝尔奖的文章,并不都发表在所谓高水平的杂志上。2011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以色列科学家Shechtman的准晶体发现,其原创性文章30年前就曾被美国《应用物理杂志》退稿,并曾被两次获得过诺贝尔奖的鲍林斥为邪说。同理,任何对文章价值和水平进行评价的体系,什么影响因子、杂志分区、引用率、H指数等,都只具有相对的参考意义,不能作为文章的真正价值和水平评价的最终标准。对基础研究文章中的结论,只能以一定时间的科学实践检验为标准作出,对应用研究文章中的结论,只能以应用实践为标准作出。最近,在“屠呦呦获奖引发的思考”的讨论中,有人开玩笑地说:“美国人真会忽悠中国人,发明了SCI,轮到他们自己评奖的时候就不看SCI了,却看的是疗效了!”屠呦呦这位作出国际认可的、有重大贡献的科学家,曾几次参选院士均落选,在我国这并非个案。“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亦有此遭遇,大概皆因为他们在高水平杂志上没有文章。这使我想起过去有个学者讲过的一句话:中国的“土教”除了道教外,还有一个“名教”(即“有名无实”或“重名轻实”教),现在中国的“名教”信徒实大有人在,他们喜欢文章多、头衔多、位置高,这多,那多,就是真正由他们躬亲实践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少!
推动科学技术发展需要有奖励政策,有人认为发表文章给钱,就是一种奖励。否!判断是否具有奖励效果,要看它是否能起到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作用。文章一发表就与金钱挂钩的做法,对科学技术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果说有“一利”,那就是垃圾文章,剽窃、造假、欺诈文章会慢慢多起来。原创性文章,高难度课题的文章,不是用金钱能买来的,它需要坚持、执著、毅力、胆识、勤奋、长期科学积累才能获得的,因此,对有此素质的科研人员的工作,需要的是支持、支持、再支持以及对他们失败的宽容,一旦取得成果(包括阶段成果),不仅应视其贡献大小,进行物质重奖,还要进行精神奖励,发扬其科学精神。
抛弃把发表文章变成市场行为的政策,建立能够真正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科研成果奖励政策,这才是正道!(作者系河南大学客座教授)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2-04-02 B3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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